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公参民”转公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学校)教师配备工作,选优配强学校师资,确保学校平稳转型过渡,办好省会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市教育局直属“民转公”学校计划招聘教师374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教育局直属“公参民”转公学校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截至2021年12月21日在市教育局直属“民转公”学校初中阶段任教,至报名时(2023年8月9日)仍在岗人员(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9日期间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9.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8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
考生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8月10日中午12:00至下午18:00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点击“考生报名”,按要求注册后选择考试“招聘”确认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审核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特别注意确认“审核已通过”后,方可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于8月10日晚上20: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入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8月11日下午14:00—16:00。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公布。8月12日上午10:00以后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考生于8月12日上午10: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时间:8月13日-8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板书技能、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
(四)综合成绩
1.计算办法: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3.综合成绩公布。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市教育局直属“民转公”学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人事手续。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石家庄市教育局直属“公参民”转公学校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 公开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第四十七中学:0311-85370113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3年8月9日